鱉甲(Biē Jiǎ)

分 類 :ㄅ、麟介魚蟲部

歸 經 :鹹,微寒。歸肝、腎經。

主 治 :滋陰潛陽,軟堅散結,退熱除蒸。

禁 忌 :脾胃虛寒者慎用。

注 意 :脾胃虛寒者慎服,孕婦慎用。

備 註 :補陰,退熱鹹平屬陰,色青入肝。治勞瘦骨蒸,往來寒熱,溫瘧瘧母(瘧必暑邪。類多陰虛之人,瘧久不愈,元氣虛羸,邪陷中焦,則結為瘧母。鱉甲能益陰、除熱而散結,故為治瘧要藥),腰痛脅堅,血瘕痔核(鹹能軟堅),經阻產難,腸癰瘡腫,驚癇斑痘,厥陰血分之病(時珍曰︰介蟲陰類,故皆補陰。或曰︰木物屬金與土,故入脾、肺而治諸症)。色綠九肋。重七兩者為上。醋炙。若治勞,童便炙,亦可熬膏。鱉肉涼血補陰,亦治瘧痢(煮作羹食,加生薑、沙糖,不用鹽、醬,名鱉糖湯)。惡礬石。忌莧菜、雞子(鱉色青,故走肝、益腎而退熱;龜色黑,故通心、入腎而滋陰。陰性雖同,所用略別)。鱉膽味辣,可代椒解腥。

印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