玄參(Xuán Cān)

分 類 :ㄩ、草部

歸 經 :苦、鹹,微寒。歸肺、腎經。

主 治 :清熱涼血,滋陰降火,解毒散結。

禁 忌 :脾胃虛寒食少便溏者忌服。

注 意 :蒸製後使用較佳,不宜與銅器接觸。忌與藜蘆同用(十八反)。脾胃虛寒者慎用。

備 註 :補水,瀉無根之火苦鹹微寒。色黑入腎。能壯水以製火,散無根浮游之火(腎水受寒,真陰失守,孤陽無根,發為火病),益精明目,利咽喉,通二便。治骨蒸傳屍,傷寒陽毒發斑(亦有陰証發斑者),懊(鬱悶不舒),煩渴,溫瘧灑灑,喉痺咽痛(本腎藥而治上焦火証,壯水以製火也。腎脈貫肝膈,入肺中。循喉嚨,系舌本。腎虛則相火上炎,此喉痺、咽腫、咳嗽、吐血之所由來也。潮熱骨蒸,亦本於此。此與黃耆能治下焦帶濁崩淋同義),瘰癘結核(寒散火,鹹軟堅),癰疽鼠(音漏)。脾虛泄瀉者忌用。蒸過焙用,勿犯銅器。惡黃耆、山茱萸、薑、棗。反藜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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