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七(Sān Qī)

分 類 :ㄔ、草部

歸 經 :甘、微苦,溫。歸肝、胃經。

主 治 :散瘀止血,消腫定痛。

禁 忌 :孕婦慎用,血虛無瘀者忌服。

注 意 :三七止血散血定痛,為金瘡要藥。內服外用皆宜。

備 註 :一名山漆。瀉,散瘀,定痛甘苦微溫。散血定痛。治吐血衄血,血痢血崩,目赤癰腫(醋磨塗即散,已破者為末摻之)。為金瘡杖瘡要藥(杖時先服一二錢,則血不沖心;杖後敷之,去瘀消腫易愈。大抵陽明、厥陰血分之藥,故治血病)。此藥近時始出,軍中恃之。從廣西山洞來者,略似白芨、地黃,有節,味微甘,頗似人參。以末摻豬血中,血化為水者真(近出一種,葉似菊艾,而勁濃有岐尖,莖有赤棱,夏秋開黃花,蕊如金絲,盤紐可愛,而氣不香,根大如牛蒡,味甘極。《易繁衍》雲是三七,治金瘡折傷血病甚效,與南中來者不同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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